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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学术委员会审议新修订的《陇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副教授及讲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时间:2021-07-06 17:57:05   浏览量:


7月2日下午,校学术委员会在图书馆三楼召开会议,共19位委员与会。会议对组织人事处新修订的《陇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副教授、讲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以下简称《评审条件》)进行了审议。会议由学术委员会主任委员、校长李艳红教授主持。副主任委员蒲向明、王瀚教授出席会议。

会上,组织人事处副处长白云扬结合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对新修订《评审条件》的具体情况进行了汇报,尤其对新增加和变动部分作了详细说明。

与会的各位委员就新修订《陇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副教授、讲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初稿)总则、分类及设置、正常评审条件、破格晋升条件、考核认定副教授及讲师条件、特殊人才申报评审条件、转换高校教师系列相应职务任职资格条件及附则等方面进行了深入讨论,在工作业绩、申报条件等主要方面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最后,李艳红作会议总结。她要求组织人事处充分吸收与会各位委员的意见和建议,积极贯彻落实国家及省上相关文件精神,强化分类评价、完善能力素质评价,积极发挥职称评价体系对人才培养质量提升的推动及导向作用。她强调,此次《评审条件》的修订事关学校内涵发展,事关师资队伍建设,事关绝大多数专业技术人员的切身利益。要严格评审标准,针对不同系列、不同类型、不同层级的评审条件进行纵横对比、深入分析,做到科学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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